婚姻家庭案件因本身的特殊性,譬如:任何一起婚姻家庭案件都饱含当事人的矛盾心理、情感纠葛、对彼此的爱与恨、对未来的迷茫、对子女的愧疚感、对家人的负罪感等,即便对法律法规掌握和应用得再得心应手,也是无法解决的。
此外,婚姻家事纠纷基本上都会涉及当事人的隐私,即使聘请了律师,当事人也无法将案件情况开诚布公地讲给自己的律师。
再者,婚姻家庭案件往往涉及当事人的情感、情绪等主观因素。上述情形使得律师无法直接从法律的角度将当事人的心结打开,同时律师也需要对当事人的心理有一定的引导和掌控能力,需要从心理学、社会学等多方面掌握与当事人沟通的问题。
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,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,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。
该房产属于《婚姻法》*十八条规定的“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”,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。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,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,就应当属于“自然增值”,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。
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,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,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。这也是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忽略考虑的问题。如果装修费用是婚前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,那么离婚时,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。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,则装修而升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专业婚姻律师,当然**于装修而升值部分。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。
在婚姻的维护上,很多人会传授,如何战小三,余杭专业婚姻律师,如何防范隔壁老王。笔者认为,因为小三入局、隔壁老王入室,导致的离婚,我感觉小三和老王他们没有多么可恨,你不必对他们咬牙切齿,是他们检验了一桩弱不禁风的婚姻而已。
要想保护婚姻,关键在于你们两人的内因,而不在于外因。要知道,内因是你可以控制的,临平专业婚姻律师,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的。隔壁老王,人家就住在你隔壁,这是人家的家;小三,你们在工作生活中肯定会和异性有交集的,他们都有成为*三者的可能性。因此,只有把功力放在婚姻的经营上,方为上策。就像我党进行的反腐斗争一样,要创造不敢腐的制度、不能腐的信仰、不忍腐的留恋,同样,婚姻也要学会去保鲜,而不能一劳永逸,只有彼此好生经营,一起努力,婚姻这艘小船才能在人生的浪潮里,成功到达人生的彼案。
我虽然是一名离婚律师,但是我深知,美好的爱情是值得我们追求的,社会是有真爱的。我们曾经是一个非常重视婚姻的民族,《诗经》载:“天监在下,萧山专业婚姻律师,有命既集,文王初载,天作之合”,这就是天作之合的出处。婚姻就是天作之合,因此,我们对待婚姻要慎重,不轻易结婚,更要不轻易离婚。
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,婚姻美满幸福,彼此陪伴一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