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者代理的离婚案件中,其离婚原因大致有:
1、三观不一致无法交流型。不屑交流,见面无话可说,同在一个屋檐下,形同陌路,我行我素,久而久之,貌合神离;
2、聚少离多型。距离有时不能产生美,长期的远距离的相距,只能冲淡彼此曾经醇厚的感情,慢慢地找不到曾经的感觉;
3、 双方社会地位差距悬殊型。当初结婚时地位相当,但是婚后一方不思进取,但是另一方奋发有为,渐渐地看不上对方了;
4、 子女教育理念不和型。一方主张孩子应当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另一方主张孩子只要有样特长即可,不必面面俱到;一方主张应该高中就出国留学,另一方主张大学之后再考虑,就像当下比较火的电视剧《小别离》,当双方争执不下时,都会说为了孩子的成长,咱们离婚吧,抚养权就会成为诉讼中的焦点,朱莉和皮特离婚就是因为教育理念不合所导致的离婚;
5、审美疲劳型,曾经郎才女貌,但是婚后一方不修边幅,对容貌放松了要求,不再是热恋约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捣饬捣饬(修饰修饰),要知道,女为悦己者容,男人同样如此,专业离婚律师多少钱,假如一方对容颜放松了要求,对方就会认为你不把他当回事了,久而久之,双方新生芥蒂。笔者认为,容貌,特别是在当下看颜值的时代,是非常重要的。你为对方打扮,这是一种尊重。梳妆打扮,就是一个仪式,但是我们的生活需要一种仪式感。
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对于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;(1)工资、奖金;(2)生产、 经营的收益;(3)知识产权的收益;(4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;(5)其他应当1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对于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,司1法解释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。例如,对于知识产权的收益,是指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。
起诉之后,要尽可能早的询问承办法官是谁,要个联系电话,方便及时联系。首先要做的是向被告送达相关的诉讼文书以及开庭传票等,所以作为原告的你,除了诉状上写明的被告的住址之外,及时提供被告的其他具体住址,方便送达。只有尽快送达了相关手续,才能确定开庭时间或者安排庭前调解。送达不到手续,没有办法安排后面的程序,很耽误时间。
至于是先开庭还是先调解,各地的做法不同。如果是先开庭,等知道了开庭时间,就要早做安排早做准备,把相关的证据之类的准备好,并安排好时间、行程等。尤其是在外工作或平时比较忙的,弄个提醒,别忘记了,否则会因为你没有到庭参加诉讼,把你的案子按撤诉处理。如果是先调解或者安排庭前证据交换,你可以先考虑一下调解方案,到时候好提出来,并想好能让步的底线,才不至于因为情绪不稳而做出后悔的决定。